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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!涉及金山这个镇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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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!涉及金山这个镇→

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(金)征地告〔2023〕第19号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3年7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3〕6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城镇道路用地(贵泾路(亭枫公路-枫明路)新建工程)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金山区枫泾镇东至农田,南至亭枫公路,西至农田,北至枫明路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1.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村民小组2697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697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2.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3645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494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51.2平方米。3.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三村民小组2489.4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489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4.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一村民小组8589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997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270.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21.1平方米。5.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51.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1.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6.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第十一村民小组2527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418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08.7平方米。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000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149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270.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581平方米。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、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(金山区枫泾镇动拆迁办公室)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特此公告。联系人:居明华、陆强联系电话:67326082联系地址: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联系人:丁寅联系电话:57953012联系地址:金山大道1800号监督电话:57952955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21日资料:区规划资源局编辑 | 陈薇婷责编 | 何小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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